(科大黨發[2020]33号)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黨校工作,全面推進學校黨校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黨校工作條例》《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校工作意見》和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校黨校工作的意見》(湘教工委發[2014]9号)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員會黨校(以下簡稱黨校)是黨委的重要部門,是學校黨委領導的培養幹部的學校,是教育培訓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的主陣地,是學習、研究和宣傳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陣地,是黨員、幹部不斷加強黨性鍛煉的熔爐,是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接受黨的教育的主要課堂。
第三條 黨校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和學校工作大局,以培養造就高素質的幹部、黨員、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對象為主要目标,為建設特色鮮明高水平綜合性大學服務,為培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服務。
第四條 黨校工作遵循以下原則:
(一)堅持黨校姓黨,把旗幟鮮明講政治融入黨校工作全過程和各方面,模範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二)堅持實事求是,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強化問題導向,做到學以緻用、知行統一;
(三)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嚴于律已,艱苦奮鬥,清正廉潔;
(四)堅持從嚴治校,大力弘揚學習之風、樸素之風、清朗之風。
第五條 黨校的基本任務是:
(一)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負責培訓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黨員、黨務工作者、黨支部書記、科級幹部和處級幹部;
(三)根據學校黨委、行政的工作安排舉辦有關專題培訓班;
(四)完成上級組織和學校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 黨校對學員的教育培訓目标是:
(一)堅持對黨忠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鍛造過硬黨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
(二)掌握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立正确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做共産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意識,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
(四)敢于擔當作為,勇于開拓創新,具有鬥争精神,善于分析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
(五)全面增強工作本領,具備勝任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要求的知識和能力;
(六)嚴守紀律規矩,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永葆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第二章 黨校的設置和領導體制
第七條 黨校與黨委組織部合署辦公,應保持工作的相對獨立性。
第八條 黨校校長一般由黨委書記或黨委副書記兼任,配備與黨委其他職能部門正職同級别的黨校常務副校長,常務副校長一般由黨委組織部負責人兼任。可根據工作需要配備與黨委其他職能部門副職同級别的黨校副校長,并兼任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第九條 黨校實行校務委員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由黨校校長或常務副校長主持黨校日常工作,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會議,研究部署黨校工作。黨校校務委員會委員一般由黨委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組織部(黨校)、宣傳部、統戰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團委和馬克思主義學院主要負責人組成,由學校黨委任命。
第十條 在條件成熟的直屬黨委(黨總支部)設立分黨校。分黨校校長、副校長分别由直屬黨委(黨總支部)書記、副書記兼任,副校長主持日常工作。分黨校主要負責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配合做好發展對象、預備黨員及相關的培訓。分黨校接受直屬黨委(黨總支部)領導和黨校雙重。
第十一條 學校黨委把黨校工作納入黨委整體工作部署,每學期至少研究一次黨校工作,聽取黨校工作彙報,研究解決黨校工作和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第十二條 黨校全面負責黨校的教學管理工作,對分黨校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教學工作
第十三條 教學是黨校的中心工作,黨校的一切工作都要圍繞教學工作進行,為完成教學任務、提高教學質量服務。
第十四條 黨校的主體班次是預備黨員、發展對象和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根據工作需要和任務安排,舉辦領導幹部、黨務幹部等專題培訓班。
黨校應根據不同層次、不同類别的培訓要求建立完備的教學體系。各班次的教學要根據課程規劃并結合形勢任務的要求制定教學計劃,對教學目的、教學内容、教學時間、教學方法、教學要求以及閱讀書目等做出具體規定。
第十五條 黨校教學應突出黨的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的主業主課地位,具體教學内容包括:
(一)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
(三)黨的理論知識、黨章和黨規黨紀知識及黨性教育;
(四)理想信念、黨史國史及革命傳統知識;
(五)黨的最新理論研究成果及形勢教育;
(六)道德品行、法治思維和反腐倡廉知識;
(七)其他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
第十六條 黨校要深化黨課教學改革,創新教學方式,形成講授與研讨、集中學習與自主學習、校内學習與社會實踐活動相結合的充滿活力的教育培訓模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學,綜合運用講授式和案例式、模拟式、體驗式等互動式教學方法,加大案例教學力度,充分調動教師和學員的積極性,做到教學相長、學學相長;充分利用多媒體、互聯網等現代化教育手段進行教育培訓,努力提高培訓教育的科學性、思想性,使黨校教育培訓具有吸引力、說服力、感染力,增強實效性。
第十七條 加強教學組織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形成職責明确、分工協作的教學實施和運行機制,建立完善的學習考核體系和教學效果評價體系。
第十八條 加強教材建設,使用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具有黨校特點的正版教材。
第十九條 加強黨校和分黨校的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上黨校。
第二十條 黨校注重理論研究和理論創新,教學和管理人員要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理論研究。
第四章 隊伍建設與管理
第二十一條 切實加強黨校幹部教師隊伍建設。黨校應有2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分黨校應有1名兼職工作人員,負責黨校、分黨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工作人員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緻,堅持實事求是,繼承和發揚黨的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衆、批評和自我批評的三大作風,用改革創新精神辦好黨校。
黨校要有一支适應兩級黨校教學需要,政治素質高、理論功底紮實、黨性強、學風嚴謹、為人師表的高水平師資隊伍。堅持黨校教師準入和聘用制度,選聘實踐經驗豐富、理論水平較高、善于課堂講授的黨政領導幹部、專家學者、社會知名人士、思政課骨幹教師和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基層工作者擔任黨校教師。堅持黨員領導幹部帶頭講黨課制度,校級黨員領導幹部和直屬黨委(黨總支部)班子成員應定期到黨校講黨課,每學年不少于一次。黨校教師實行聘任制,由黨校聘任,實行動态管理,以保證師資隊伍結構合理,素質優良。黨校要關心黨校教師,會同人事處安排他們參加必要的進修和學術交流活動。根據有關規定,發放課時津貼。
第二十二條 黨校教師要做到:
(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有堅定的共産主義信念,有堅強的無産階級黨性;
(二)具有紮實的馬克思主義理論功底和政治敏銳性,有創造性地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的能力,能勝任黨校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三)具有良好的學風和教風,能深入實際,了解師生的思想狀況,調查研究,總結實踐經驗,能言傳身教、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四)熱愛黨校教育工作,具有強烈的敬業精神,工作責任心強。
第二十三條 切實加強學員管理。堅持以人為本,按照加強領導、強化培訓、嚴格管理、注重實效的要求,健全管理制度,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黨校學員管理包括政治教育、學習管理、組織管理。學習管理要充分調動學員的積極性,增強教學效果;組織管理要完善并嚴格執行學籍、學習、考勤等制度;思想政治教育要貫穿于學員管理全過程。各班次設立班主任或組織員,負責學員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條 健全制度,規範管理,做到教學工作制度化、管理工作規範化。進一步完善黨校校務委員會會議制度、教研活動制度、檢查評比制度、幹部理論學習建檔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實行科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學質量。規範學員成績考核及黨校證書管理制度,參加培訓的學員并經考核合格的才頒發結業黨校證書。黨校結業證書由黨校統一印制、頒發。
第五章 辦學保障
第二十五條 學校黨委保障黨校的日常辦公經費标準不低于黨委其他同級部門;根據培訓任務安排專項經費,保證購買培訓教材、學習用品、結業證書和教師講課酬金等實際需要,并列入學校的年度經費預算,做到專款專用。
第二十六條 加強黨校基本教學條件的保障。保障和具備與培訓任務相适應的辦公、教學場地和設施及其它條件。按照共建共用原則,确保黨校和分黨校有相對固定的培訓場地。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黨校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中共2003网站太阳集团委員會黨校工作管理辦法》(科大黨發[2011]42号)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