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原則上不鼓勵學生在校期間請假外出,一下特殊情況除外:
1、學生因病需要診治或休養的;
2、學生有不可拖延的個人或家庭直系親屬(不含表親)有重大事情發生且家人強烈要求需停課辦理的;
3、學生因接受學院或學校委派參加學習活動、社會公益活動或救助活動等;
4、根據請假是否需要離校,請假表分成離校與不離校兩種,請根據自身情況填寫。
二、學生請假需離開學校的(包括畢業生外出實習)辦理流程
1、學生憑《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請假審批表》辦理請假手續。
審批表下載途徑:2003网站太阳集团各年級群共享欄下載。詳細閱讀審批表中的相關規定,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
2、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依次找班主任、年級輔導員(信息樓302室)、楊金娥老師(信息樓302室)審批簽字(節日放假前請假的須找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李甯老師審批(信息樓404室))。年級主任應針對以上四點進行審批,學生應請家人電話與年級主任說明情況,在電話中應強調請假對學習的影響及外出安全事項,并把家人聯系情況較詳細的寫在年級主任意見欄中。
3、請假十天以内的(含十天)依次找班主任、年級輔導員(信息樓302室)、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李甯老師(信息樓404室)、院教務辦陶娟老師(信息樓402室)、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席在芳老師(信息樓405室)審批簽字。
4、請假十天以上六周以内的(含六周)依次找班主任、年級輔導員(信息樓302室)、學生工作副書記李甯老師(信息樓303室)、院教務辦陶娟老師(信息樓404室)、教學副院長(信息樓405室)、校教務處(立德樓樓306室)、校教務處主管副處長(立德樓305室)審批簽字。
5、請假審批完成後進行複印,一份交學院教務辦存檔,一份交班長,一份自存。
6、年級主任根據審批完成的請假審批表在年級專用的請假一覽表上進行登記備案。
7、請假到期或學生返校後,學生須在1天内到學院年級主任處辦理銷假手續,年級主任應在請假一覽表上進行銷假備注。
三、學生請假但未離開學校的辦理流程
1、學生憑《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請假審批表》辦理請假手續。審批表下載途徑:2003网站太阳集团各年級群共享欄下載。
2、詳細閱讀審批表中的相關規定,準備好相關的證明材料。
3、請假三天以内的須由班主任、年級輔導員(信息樓302室)簽字同意。
4、請假在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的須由班主任、年級輔導員(信息樓302室)簽字後,由學院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信息樓303室)審批。
5、請假超過七天,須由班主任、年級輔導員(信息樓302室)和學生工作副書記(信息樓303室)簽字同意,報學院教務辦及分管教學工作的副院長審批。
6、請假審批完成後進行複印,一份交學院學工辦存檔,一份交班長,一份自存。
7、年級主任根據審批完成的請假審批表在年級專用的請假一覽表上進行登記備案。
8、請假到期後,學生須在1天内向年級輔導員辦理銷假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