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社會和諧
發文時間:2018-10-08 撰稿人:心理健康部訪問量

心理健康是指人的基本心理活動的過程内容完整、協調一緻,即認識、情感、意志、行為、人格完整和協調,能适應社會,與社會保持同步。具體表現為:了解自我,接納自我;接受他人,善與人處;熱愛生活,樂于工作;面對現實,接受并适應現實;協調與可控的情緒,人格完整,智力正常,行為與年齡适宜。一個人的心理健康,也不一定在每一個方面都有表現,隻要在生活實踐中,能夠正确認識自我,自覺控制自己,正确對待外界影響,使心理保持平衡協調,就已具備了心理健康的基本特征。心理健康為社會民主法治提供内在心理保障,是社會公平正義最直接的“感溫計”,是形成誠信友愛人際關系的重要紐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要注意健康心理對人的全面發展的影響,通過各種途徑努力創建和諧健康的心理環境,充分發揮心理健康對構建和諧社會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