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信息類大學生創新訓練中心實驗室安全知識

 

為了确保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财産不受損失,保證實驗教學和科學研究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1. 全體工作人員,師生必須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嚴格遵守國家,省,市,學校頒布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但自己不違章,還要制止他人的違章作業行為。  

2. 凡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質等均屬危險物品。實驗室要嚴格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限制危險物品的存放量,并設專櫃分類存放,專人保管。

3. 實驗課前指導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必須了解和熟悉有關危險物品的使用方法,應要求學生遵守操作規程,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4. 嚴格遵守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加熱,烘幹所用儀器設備的電源和導線要經常檢查,加熱加壓過程需專人看管,以防火災和爆炸事故的發生。

5. 實驗室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應與火源,電源保持一定距離,不得随意堆放。不準在實驗室内吸煙或動用明火。嚴禁對易燃,易揮發性有機試劑直接加熱。

6. 實驗室内不準私拉電線,要經常檢查開關,插座,保險等電氣設施,不得任意加大保險,不得超負荷用電,要按有關安全規程操作。實驗室禁止使用沒有絕緣底座的用電儀器設備,使用電爐要确定固定位置。

7. 實驗室的電源,火源要設專人負責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隐患應及時處理,不得違章設置。實驗室應有完善的消防措施,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的便于使用的位置,由專人管理。

8. 實驗室水電設施要安全,完好,室内要清潔衛生,儀器設備擺放整齊。實驗室門禁止堆物封閉,以保證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9. 實驗室實行安全值班制度,要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