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經費管理制度

1.項目經費實行項目負責人與指導教師雙重管理體制;

2.項目經費開支必須嚴格按照項目申請書預算實施,勞務費、餐飲費、交通費、接待費等絕對不允許超支;

3.項目研究經費包括項目調研費、會務費、資料費、元器件費用、測試費、專利申請費、論文版面費等;

4.項目經費報銷必須持正規發票,由項目組2人負責驗收和經手,驗收人和經手人簽字後,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再交指導教師簽字,最後由學院主管領導或項目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後,才能到财務處按實報銷;

5.項目經費在項目研究過程中,由項目負責人負責管理;項目結題後,該項目經費節餘部分由創新訓練中心負責管理;

6.項目研究經費必須在項目結題前報銷完畢。項目結題後,該項目經費不再報銷;

7.項目經費管理制度适用于學校SRIP計劃項目、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科研項目和上級下達的專項經費。

(二)創新訓練中心經費管理制度

1.創新訓練中心經費主要用于創新訓練中心第一階段基本技能培訓用;

2.創新訓練中心經費由創新訓練中心負責人管理;

3.創新訓練中心經費的報銷程序是:所采購的所有元器件等物品,必須有2人負責驗收與經手,驗收人和經手人簽字後,再交創新訓練中心負責人簽字,然後再去财務處報銷;

4.創新訓練中心的所有經費必須嚴格執行節約、不超支的原則;

5.創新訓練中心的經費來源于學生實習經費。由學院主管領導在年初計劃,中期使用,年終結算。